中国煤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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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5月20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提高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水平,学会于2016年1月22日发出《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工作的通知》(中煤学会综合〔2016〕3号)后,各团体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做了大量工作,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普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1.请各煤炭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做好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学科、专业的科技工作者、教师、本专科以上学生,对符合会员条件的并有意愿加入中国煤炭学会的人员登记注册;

  2.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在系统中的会员注册、发展、管理、变更等事宜,以协助中煤学会会员管理部门做好会员服务和发展工作,请相关负责人填写会员普查员信息表(附件1),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回执至学会秘书处;

  3.学会在会员系统中给各单位分配了指定账号,各单位对本单位会员管理账号和密码尚不清楚的,请相关负责人接到通知后与学会联系获取管理员账号;

  4.本次普查工作建立QQ工作群,群号:386563410(中国煤炭学会),请各单位负责人积极加入;

  5.请各单位负责人添加联系人微信号,学会将建立微信工作群。

  6.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中国煤炭学会官方微信”,进入后点击底部菜单“会员注册”,然后按系统提示完成会员注册。

 

中国煤炭学会官方微信

 

  有关加入学会会员的条件、注册方法与附件等相关内容详见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中“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专题”。

 

  联 系 人:赵  奇

  联系电话:010-84262778、13801023690

  微 信 号:13801023690/lingting2019

  传    真:010-84264526

  电子邮件:lingting2017@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100013)

 

  附:

        2.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工作的通知

        3.中国煤炭学会章程;

        4.中国煤炭学会会员管理条例;

        5.中国煤炭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普查方案;

       

       

  中国煤炭学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