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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请交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5月9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会的各项工作得到全体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2017年度会费于5月份开始收缴,现将2017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煤炭学会章程》和《中国煤炭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的会费标准如下:

  1、副理事长单位(大中型企业),年度会费10万元;

  2、副理事长单位(高校)年度会费3万元;

  3、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1万元;

  4、理事单位,年度会费6000元;

  5、团体会员单位,年度会费6000元。

  二、汇款账号

  户  名:中国煤炭学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和平东街支行

  账  号:318156032128

  三、交纳时间

  请各单位于720前,将上述会费汇入汇款账号。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向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2、学会收到会费后即将社会团体会费发票用特快专递寄给汇款人,财务依据回执开具发票,请交纳会费单位的经办人务必将收件人的邮编、地址、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及发票抬头全称等事项填好回执后传真或电邮至学会秘书处。

  3、汇款时请附言,内容如下:

  (1)团体会员单位附言内容为“单位名称+2017年度会费”;

  (2)理事与常务理事单位附言内容为“单位名称+2017年度会费+理事或常务理事姓名”;

  4、自2017年起,各单位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请登录各单位会员管理账号查询,如对本单位会员管理账号不清楚的单位,请详询联系人。

  5、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建立QQ工作群,群号:386563410(中国煤炭学会),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积极加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奇  010-84262778、13801023690

  朱孔平  010-84262778、13522780882

  传    真:010-84264526

  电子邮箱:mtxh@chinacs.org.cn

  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学会服务会员,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希望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参照其标准及时交纳会费(各单位理事人员名单详见中国煤炭学会门户网站,右侧“理事名单”),以保证学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贵单位对中国煤炭学会的一贯支持!

   

  附件:2017年度交纳会费回执

   

  中国煤炭学会

                               2017年5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中煤学会综合〔2017〕14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请交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