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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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30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中国煤炭学会将开展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会员单位,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拟申报单位填写《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进行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包括《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申报期。

  2.推荐。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煤炭学会作为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同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报中国煤炭学会。推荐函、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3.审核与命名。中国煤炭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为2018-2022年。

  二、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所属有关单位,了解国家科普政策,按照《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煤炭学会应高度重视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系统或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发挥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高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中国煤炭学会将对命名的基地进行督导管理,对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考核,指导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淑云  赵  奇

  电  话:010-84658665、18618135873

  传  真:010-84652438

  邮  箱:kangshuyun@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100029)

 

  附:1.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2.煤炭行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中国煤炭学会

  2017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中煤学会科普〔2017〕2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1).docx